让“下”的干部干好了还能“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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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入冷宫”的干部,是否有机会重新站起来?当“能上能下”渐成干部管理的常态,这一问题便摆在了各级党委政府面前。在这方面,湖北多地实行“定岗位职责、定帮扶教育、定考核目标、定监管责任”等措施,以加强干部“下”后的进一步管理,让“下”的干部既受惩戒,又受鞭策,更受激励。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落实“能上能下”制度,让干部队伍的流动性明显增强,也促使“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逐步完善。如果说,“能下”给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者敲响了警钟,那么“能上”则为那些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者提供了舞台。而此处的“能上”,不仅包括“底子清白”的优秀干部,同时也不应该忽视那些犯过错误、如今改过自新、知耻后勇的“回炉干部”。 惩前是为了毖后,治病是为了救人。“能下”的初衷,是激活干部队伍活力,推动干部资源实现最优配置。如毛泽东同志所言,“对以前的错误一定要揭发,不讲情面,要以科学的态度分析批判过去的坏东西”,但是“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花草树木尚且需要修枝剪叶,干部队伍也要时时规范。“能下”更像是一种倒逼机制:跌倒了、被处分了,不意味着可以就此罢了、自我沉沦了,而是要及时汲取教训,学会自我重启。 培养一名干部太不容易,需要投注大量成本和精力。干部队伍是党和国家发展的一项宝贵资源,不能轻易损耗、废弃,必须严格管好、充分用好。就组织来说,不能放任犯错干部不管,该教育得教育,该改造得改造,该惩罚得惩罚,该关照也得关照。不适宜担任现职了,是思想认识不清,还是工作状态不佳,抑或是能力素养不足?下去了之后怎么办,干得怎么样,有没有改正?完善“能下”“真下”的后续管理机制,进而让上去的人能下来、下来的人还能上去,才能真正激活干部队伍的活力,起到激浊扬清、振奋干劲的作用。 “上”和“下”不是目的,“惩”和“治”都是手段,一切都要以党纪国法为原则,一切都要以人民利益为指向。任何时候,任用选拔干部必须讲规矩,尤其是对曾犯错的干部更要严格程序、科学评估,让人心服口服,让人民群众信赖欢迎。而对那些曾犯错但经教育引导已经改正的干部,也要给出路,给机会,给干事的空间。这样,便做到了“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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