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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卫发〔2019〕2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限制类医疗技术的备案情况,现将各医疗机构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公示如下(血液透析技术为重点质控技术,参照限制类技术进行备案):
puroview.com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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