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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32/2024-307123 主题分类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其他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金融办
成文日期 2024-0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转发)速扩!金融风险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有总部注册在外地的互联网充值消费平台,在我市打着“乡村振兴”“助农发展”等旗号,声称“消费就能赚钱”“绿色消费返还积分”,以浏览广告赚微豆积分、“拉人头,抽提成”等方式发展下线,对所有销售商品进行所谓的“消费获取贡献值”“高额返利”,宣传“成为核心股东,可享受万亿流量分红,年收入可达百万千万”,吸引了大量市民群众入会参与投资消费。此类平台经营模式蕴藏巨大风险,若出现资金链断裂,将导致投资者遭受财产损失。

为维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特提示如下:

近年来,部分企业和个人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消费佣金”“积分返现”“区域代理”等为名,直接或变相吸收资金,具备“非法性”特征;明示或暗示保本获利,具备“利诱性”特征;向不特定人群吸收资金,具备“社会性”特征;通过平台APP、(短)视频、大型聚会推介、印发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具备“公开性”特征;具有以上“四性”,不排除涉嫌非法集资。请广大市民群众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增强风险意识,牢记“高收益、高风险”,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类非法集资活动,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非法集资违法行为线索的,请及时向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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